全县人民、各界朋友们:
您们好!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2020年,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常言道:“安居才能乐业”,建设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是广大群众的共同心愿。维护全县治安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更是我们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犯罪,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全县集中开展严打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涉黑涉恶、闹访滋事、网络造谣和新型犯罪,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全县现行大案要案和八类案件全部破获,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认清黑恶您先知。此次专项斗争依法重点打击下列十二类黑恶势力: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涉黄、涉赌、涉毒涉羟亚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组织、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非法上访、非法聚集、闹访滋事的黑恶势力;1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或者造谣传谣、煽动滋事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您参与。我们期待您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期待您多与别人交流探讨,人人都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员”;期待您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主动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人人都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员”;期待您机智勇敢地与黑恶犯罪行为作斗争,人人都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员”。
斗争效果您评判。我们已经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发起了凌厉的攻势,我们有决心、有能力解决好黑恶势力这一突出治安问题,只要黑恶势力犯罪一天得不到有效遏制,只要您对专项斗争效果不满意,我们决不收兵。
“平安连着你我他,打击黑恶靠大家”。我们衷心期望您与我们一起携手,齐心协力,共结一张“群防群治”的安全之网,共同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的决定性胜利,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和谐家园。
举报电话:110,84452012,17851606982
对提供有价值的扫黑除恶线索给予5000-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幸福!
滨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