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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致园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日期:2019-6-12  [关闭]
 

广大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2019年夏收季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就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向农民朋友们告知如下:

焚烧秸秆有四大危害,希望农民朋友要切记在心。⑴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⑵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⑶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⑷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秸秆禁烧、禁弃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是保护生态、净化环境的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摆上工作日程的头等大事,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农民朋友们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一意孤行、不听劝阻,随意放火焚烧秸秆,随意向沟渠内堆放秸秆,而造成火灾事故、污染大气、破坏水质,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切不可一心想着忙收种,放松安全警惕、淡化安全意识,而造成一切不应有的损失,留下终身的遗憾!

为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燃烧秸秆已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经济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惩。2009520,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的意见》,园区管委会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实行24小时值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禁烧禁抛工作取得实效。

因此,要求园区农民朋友要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的政策规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为实现园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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